关于初级快递员网络培训的通知
2011年08月05日来源:为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国邮发[2011]3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邮政局人事司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大纲》及《指导手册》的要求,中国快递协会积极探索快递职工培训的新形式、新方法,引导快递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依靠科技进步与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健康发展之路。
近期,中国快递协会组织业内的培训专家,精心编辑、开发了一套“初级快递员职业鉴定多媒体培训课件”。这套课件在7月4日协会组织的企业与专家评议会中获得一致认可,并已全部发布于快递培训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快递企业抓紧登录“快递培训网”,尽快组织快递职工上网注册并参加在线学习。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须进行周密安排、合理部署,将培训职工的时间、设备、条件等安排到位,做好学习者的考勤与考核。
二、对确实达到了培训要求的职工,由所在企业指定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经省(区、市)快递协会审核同意并颁发由中国快递协会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并可在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帮助。
三、中国快递协会开发制作了一批多媒体培训光盘,免费发给各省(区、市)行业协会,请组织辖区内协会会员企业的员工参加培训。
四、为保证本次培训的质量与效率,请各省、市行业协会在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其具体政策与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快递企业职工的培训组织工作,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
附件:2011年快递职工参加网络培训的具体说明
关于2011年组织初级快递员网络培训的具体说明
一、 培训课时与学时要求:
本次网络培训的课程内容为“初级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辅导”课程,包括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模块,分别为18课时与19课时,共计37课时。
“快递培训网”对于注册学学员可利用工余时间登录“快递培训网”完成培训课程。
学时要求:每个职工在线学习时限为40课时,相当于2-3遍;网下学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监督,集中学习不低于20课时。
二、培训对象
初级快递员岗位的从业人员。重点是职鉴考试未通过人员;合格人数仍然没有达到许可要求企业的从业人员;新职工。
三、企业及职工在线注册、培训要求
1、首先是各快递企业人力资源部登录“快递培训网”,在线申请注册企业培训管理帐号,同时申报本企业拟开展培训的人数、所在单位、地区等信息。
在线申请提交后,通过管理员资格审核即开通授权;
要求各快递企业须在8月15日前完成企业帐号注册。
2、企业获得培训管理帐号后,组织企业有关职工在线申请注册获得个人在线学习帐号(也可由人力部门代为申请注册,要求务必信息真实准确),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可随时监控职工在线学习情况;
要求拟参加2011年度鉴定考试的快递职工务必在8月25日前完成职工在线注册。
3、本次初级快递员培训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中国快递协会会员单位的直营企业职工务必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第二阶段,各省快递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直属企业的职工务必在在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第三阶段,其他企业的职工必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4、只有在线实名注册参加培训者才可享受公益培训优惠、并有资格申领培训结业证书。
四、收费标准
2011年初级快递员培训为公益性网络培训,只收取材料与运营的成本费用。
五、培训结业证书
对于达到学习时限并且模拟考试合格者,可颁发由中国快递协会统一印制的《快递业务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对于会员企业,证书可向各地行业协会集中申请,也可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集中向申领。
六、请各省(市)协会与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积极沟通,了解其具体政策与要求,并结合当地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协同做好快递企业职工的培训组织工作。
具体组织实施中如遇问题可随时与快递培训网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10-62961086 62967138 13601189218
E-mail:sofunok@163.com
联系人:张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