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强化邮件收寄安全管理
2010年11月15日来源:近期,欧洲“邮包炸弹”事件频出,邮件安全隐患和恐怖袭击行为再次引起社会关注。目前,第16届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即将召开。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用邮安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各级邮政部门:
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邮政服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确保邮政寄递物品的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用邮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严把邮件收寄安全关
严把收寄验视关,从源头杜绝隐患。各单位要加强对邮政营业人员和速递物流揽收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防范意识,禁止违规收寄行为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禁寄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收寄规定。要认真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国邮发[2007]152号)的要求,对指导目录规定的物品一律不准收寄。
(二)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邮件验视率要达到100%。在收寄物品型邮件和印刷品邮件时,必须做到与用户当面验视,对内件采取无缝隙的逐件检查,检查所寄物品是否符合寄递要求。对可能夹寄物品的较厚、较大、较重的信函也应进行验视。从源头上杜绝禁寄物品和危险物品流入邮政渠道。
(三)严禁收寄液体类化工产品和各类标明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易燃易爆品,对其他化工产品必须凭省级以上产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案例证明,在省邮政公司指定的收寄局办理交寄手续。严防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物品流入邮政渠道。
(四)对大客户交寄的化学产品类邮件一律不得自封免验。其他符合自封免验的物品类邮件,收寄时要对邮件内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每次所交寄邮件量的50%,交寄量在50件及以下的全部检查。对于所交寄邮件不符合自封免验的单位要取消其资格。
(五)收寄平常函件时,要严格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对有违章夹寄的邮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信筒信箱开出的邮件,要按照要求逐件检查是否夹寄了非纸片性物品,严防犯罪分子将违禁品利用信筒信箱混入邮政渠道。对发现的禁寄物品和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并对邮件和现场进行妥善处理。
对拒绝验视或不能确定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坚决不予收寄。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落实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邮政营业和速递揽收部门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检查,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做到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认真排除存在的隐患,保证邮件寄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