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中国快递协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向外资快递通报《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2010年04月16日来源:

7月24日下午2时,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向规模以上外资快递企业通报有关信件专营制度的相关情况。UPS、TNT、DHL、FedEx、OCS、嘉里大通、快捷快速递等外资快递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我国邮政专营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起草和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邮政专营范围所坚持的“促进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思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针的基础上,会议肯定了外资快递企业对我国快递服务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共同研讨了新《邮政法》颁布施行后外资快递企业的发展方向问题。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邮政专营也是外资快递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感谢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提供机会,坦诚地通报立法思路和动向,使外资快递企业加深了对《邮政法》的理解。外资快递企业将认真遵守新《邮政法》和相关制度,依法开展经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国家邮政局和相关单位领导能够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遵守和政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