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148台机动车有了“快递配送证”
2018年08月21日来源:商报讯近日,拉萨市三区五县内的148台机动车辆有了“快递配送证”,实现了一车一号、一车一人对应管理,便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利于企业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快递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本着为快递服务行业减轻负担、降本增效的原则,近期,经拉萨市邮政管理局与交通部门协商,对快递企业统一编号和标识的148台机动车辆办理了“快递配送证”,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记者向拉萨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询问“快递配送证”与内地的“快递通行证”是否为一个概念,该负责人说:“还是有点区别的,交通局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了,让我们统一标识和编号,便于以后我们进行管理。我们的"配送证"主要是交通运管这边不需要查了,通行证意味着交通部门有权利颁发,因为这车是运输快件的,为了表达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这儿是"配送证"。”该负责人表示,除电动三轮车外的机动车辆都可以办“快递配送证”,例如运送快递的面包车,主要是指货车。
“拉萨市寄递行业快递配送证”正面写有编号和车牌号码,右下方写有拉萨市邮政管理局制,有效期为两年,“考虑每年有个别企业的货车有调整,有些车辆加入或者撤出,所以有效期两年,中间出现车辆更换要和我们报备,我们也要备案的。”在背面的“关于快递服务车辆依法优先通行的情况说明”处写有:对快递企业统一编号和标识的机动车辆,在拉萨三区五县要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经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协调,同样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所辖范围)。
机动车辆有了“快递配送证”后,快递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交通运管各类证件取消办理省时又省钱,行业监管部门统一办理了“快递配送证”,有了统一编码,实现了一车一号、一车一人对应管理,确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不仅便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利于企业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