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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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快递协会成立外资工作委员会

    5月17日,中国快递协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宣布成立协会外资工作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地反映外资会员企业合法、正当的利益诉求,中国快递协会设立外资工作委员会。外资工作委员会由协会秘书长达瓦兼任主任,副会长单位UPS代表相峰为副主任,广东省快递协会李清喜任秘书长,UPS、FedEx、DHL、OCS、TNT等在华各大快递企业均派代表出任委员。外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达瓦、相峰、李清喜和全体委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主要讨论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 上海邮政管理局李惠德局长,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沙迪、邵钟林、王宝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快递协会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2010-06-14
  • 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听取中国快递协会工作汇报

    4月29日上午,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听取了中国快递协会工作汇报,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市场监管司、人事司、政策法规司、发展研究中心、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同志听取了汇报。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副秘书长沙迪、邵钟林及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邵钟林同志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题,汇报了今年1-4月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抓紧十大项目的落实工作。二是针对广东DDS快递公司倒闭带来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总结,对加强代收货款业务安全管理做了进一步的要求。三是吸纳协会新成员,不断发展和壮大协会队伍。四是,起草了中国协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正在组织修订。五是,成立了快递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正在筹备法律专业委员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和外资工作委员会。六是,组织开展了快递标识及快递专业车辆的行业标准的研究工作。七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现代快递物流发展等调研活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帮助企业的工作。八是,基本完成了中国快递协会网站的建设工作。下半年主要开展5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继续推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工作目标。第二,启动并做好快递企业优秀品牌的组织评选工作。第三,组织首届“中国快递年”活动。第四,组织会员企业负责人到国外学习考察。第五,协助政府做好各会员企业市场准入的相关工作。 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后,王渝次副局长讲话,他代表国家邮政局党组对中国快递协会前一段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中国快递协会围绕国家局中心工作和服务会员单位,推动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解决了实际问题,很有成效。特别难得的是这些成绩是中国快递协会是在工作条件不充分,队伍还不那么齐的情况下取得的。中国快递协会成立后,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企业和政府之间搭建了很好的工作平台。 王局长还要求国家局相关部门和协会之间加强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协会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加强与国家局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二是,按照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加大行业自律工作力度,提升快递行业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并强调指出,中国快递协会的工作人员有的虽然是企业派驻的,但这些同志决不是各家企业的代言人,要服从协会领导,充分发挥作用。他希望中国快递协会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邮政业发展,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所作为。

    2010-05-04
  •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邮政业的一件大事,是邮政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国家邮政局,向为《邮政法》修订付出了巨大心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等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邮政业发展的国家各个部门,社会各方面和新闻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稍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就贯彻实施《邮政法》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展邮政业,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邮政业发展迅速,取得了巨大成就。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邮政业正处在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和发展机遇期: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对传统的邮政发展模式提出严峻挑战;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加快,邮政业发展面临新的考验;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对邮政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和部署,加快行业创新提升,着力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任务十分紧迫艰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深感到,邮政业发展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行业规模偏小、基础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竞争能力不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国邮政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能力、发展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用邮需求,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需要。邮政业的第一要务仍然是发展,邮政业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应当而且能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们深深感到,要提升邮政业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就必须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加快邮政业的改革创新。只有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提出符合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符合经济社会要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为行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只有改革创新,才能不断破解行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形成符合当代世情、国情、业情、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的体制和机制,为行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改革创新是邮政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一切国家机关、公民和法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修订后的《邮政法》,把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对邮政业的成熟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创设了大量的制度性规定,充分体现了改革发展的精神,内容丰富,规定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为推动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始终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邮政工作,支持邮政企业按照《邮政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实行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的分业经营,做强做大邮政快递物流,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支持快递企业推进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发展规模经济、重组网络资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和外部影响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全行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邮政法》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邮政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确保《邮政法》的贯彻实施。 二、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是邮政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邮政企业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通信权利、党和国家的政令畅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像王顺友、尼玛拉木一样的可歌可泣的英模人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肯定。 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邮政普遍服务,大力支持邮政普遍服务工作。修订后的《邮政法》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作为首要的立法宗旨,用四个篇章、三分之二的条款专门作出规定,内容十分全面、要求十分具体。特别是在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方面规定:“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在邮政设施、邮件运输、邮件投递等多方面给予特别保障。在明确保障措施的同时,修订后的《邮政法》还明确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服务规范、质量要求、赔偿标准,规定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邮政普遍服务的职责。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利益的统一。 邮政管理部门成立近三年来,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出台了支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政策文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普遍服务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国县级以上地区构建了普遍服务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下一步,要继续配合有关方面逐项落实《邮政法》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加快研究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村邮户箱”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将邮政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规划建设。依法对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停止或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进行严格审批。 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是邮政企业的历史责任,也是邮政企业的核心价值。邮政企业要继续高举普遍服务的旗帜,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要按照《邮政法》的规定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不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的均等化进程,保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做好邮政普遍服务,需要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我们相信,在国家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邮政企业、邮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贯彻实施《邮政法》,不断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的实现、保障和监督机制,将会建立起覆盖全国、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向全社会、向人民群众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 快递是邮政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现代快递是新兴服务,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相伴相生,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经济发展、广泛吸纳就业、提高商务效益、加快信息传递、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快递服务发展。修订后的《邮政法》规范了快递业务,赋予了快递企业法律地位。提出了监管邮政市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设立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规范。这些重要的制度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国快递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大力促进快递服务的发展,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快递领域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消除快递服务发展的瓶颈制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的意识,珍惜和把握发展机遇,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切实维护用户权益,提升诚信水平,塑造品牌形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按照修订后的《邮政法》的规定,自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快递市场的准入条件、程序、期限。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做好申领快递经营许可的准备。尚未达到经营许可规定条件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条件,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使快递服务在法制的轨道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寄递渠道的安全问题和邮政专营问题。今天离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还有短短的9天时间,全行业要继续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格检查、严防死守,逐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逐条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寄递违禁危险品,确保行业生产安全运行,确保寄递渠道安全。邮政专营制度是《邮政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具体范围目前正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抓紧研究制订。基本思路是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国家信息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办法颁布后将要组织施行。 四、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严格依法行政 《邮政法》颁布五个月来,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全力推进配套法规、标准和法规性文件的制订;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有步骤地向社会、企业进行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执法机构建设,为贯彻《邮政法》提供组织保障。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法律精神体现到各项工作部署上,把法律规定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相统一,把邮政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9月10日,国家邮政局部署了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点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强化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是邮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着力点。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和“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的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从新法律、新机构、新工作的特点出发,全面正确地履行《邮政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二,要公正执法。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一定要负起执法管理的责任。一要主动执法。过去,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监管主要是配合有关部门执法。《邮政法》实施后,要尽快创造条件,完成角色转换,主动开展工作。作为执法主体,要组织开展市场检查和服务质量抽查活动。同时,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途径,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要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执法活动,抓好典型案例,提高执法效果。二要公开执法。要将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结果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及媒体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要循序渐进。对于行政处罚,要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不能简单的以罚代管,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三要廉洁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清正廉洁,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用户权益。认真贯彻落实《邮政法》关于维护用户权益的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邮政业的质量和水平,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三,要注意研究解决《邮政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邮政业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随着《邮政法》的贯彻实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性,站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统筹处理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将贯彻实施《邮政法》的工作推向深入。 各位领导,同志们,体现着党和国家意志,凝聚着大家心血,标志着邮政业进入法制化建设新阶段的《邮政法》即将施行,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贯彻实施《邮政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邮政业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希望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邮政工作和邮政业的法制建设。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实现我国邮政业的科学发展,实现我国邮政业的历史性跨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0-04-20
  •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认真贯彻《快递服务》标准努力做好达标工作

    《快递服务》标准是快递服务业应当遵循的准则,中国快递协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个标准,通过推进达标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使达标标准变成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动。今年是推进达标工作的重要一年,时间紧、困难多、工作量大,中国快递协会将本着严格标准、履行程序、务求实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按照保证目标、保证质量和保证进度,提高快递服务整体水平的“三保证、一提高”的原则,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完成达标验收工作任务。

    2010-04-16
  • 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中国快递协会秘书处建设

    中国快递协会秘书处从新形势下协会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为提高中国快递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效能,保障工作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日前已经完成和开展了各项基础性工作。首先,印发了《公文处理办法》、《秘书处会议制度》、《信息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就中国快递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公文处理流转、会议召开、信息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第二,民政部颁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证字第4868号),明确了中国快递协会业务范围,主要为行业自律、行业管理、标准制定、质量测评、资质审核、表彰先进、创办网站、书刊编辑、业务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保障了中国快递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召开了中国快递协会网站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启动了网站建设工作。近期已完成了域名注册、页面设计等工作,同时就网站业务需求方面展开了研讨。第四,根据中国快递协会2009年工作要点,各省快递行业协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了2009年工作计划,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2010-04-16
  •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座谈会
    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分工方案

    2009年 6月9日,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进行专门部署,对新修订颁布的《邮政法》进行专题辅导。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部分省市协会会长、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耿书海副司长就《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对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快快递行业的发展工作进行了介绍。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定司长从快递企业的监管工作角度,对《分工方案》落实工作的难点和快递企业服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沙迪副秘书长向大会介绍了《分工方案》中11项重点工作,并对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等有关内容进行了阐述。重点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抓住机遇,树立行业信心。一方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作为国务院此次颁布的十大振兴规划中唯一的关于服务业的规划,体现了国家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快递行业仍然保持了两位数字的增长率,带来了其它行业进一步的发展、社会就业率的提高,面对这样的机遇,我们要提高认识,充分把握,争取行业更快的发展;另一方面,新颁布实施的《邮政法》有力保障了快递企业合法经营的主体地位,对快递企业健康、规范和有序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为此整个行业要团结一心,紧紧围绕如何促进行业更好的发展这个大局,使好的机遇和政策切实落到行业发展实处;二是要举难攻坚,发挥龙头作用。要把行业的难事作为协会工作的大事和工作目标来抓,各副会长单位要充分认识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发挥副会长单位龙头作用,主动承担任务,为行业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任务繁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每一个项目要制定具体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计划,建立项目推动机制,定期向各负责单位汇报进展情况。 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同志肯定了各副会长单位对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所开展的工作,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了2点意见:一是加强对《分工方案》的监督和落实,建立有效的政府、协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二是提高认识,团结一致,利用各种所拥有的资源,把握行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做大做强。同时结合落实《分工方案》的相关工作,他还就新《邮政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新《邮政法》在明确快递企业合法地位、保障其合法利益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无论是邮政企业还是快递企业,都同属于一个市场、一个行业和一个产业,通过新法统一调解的两个不同服务业务间要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 各参会代表对《分工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分工方案》紧紧联系邮政行业特点和快递服务发展现状,把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以项目的形式逐一落实,明确责任,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对各自所承担的项目表示赞同,同时也就具体工作过程所将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010-04-16
  • 突破行业发展瓶颈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年3月23日,中国快递协会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座谈会,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按照会议精神,中国快递协会对行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每项工作以项目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一是提高城市快递配送时效,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难、停靠难的问题;二是允许全国性网络型快递企业在工商机关进行多级分支机构登记注册;三是解决网络型快递企业统一营业税率及所得税合并缴纳等问题;四是加强快递行业市场规范管理,防止低价竞争;五是加强快递人才的培养;六是建立机场快递绿色通道;七是积极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八是鼓励快递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九是支持国内有实力的快递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十是建立快递企业信用评价体制,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参考标准。

    2010-04-16
  • 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 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国快递协会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为基础,迅速组织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宣传贯彻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分工,落实责任。二是抓紧完善现行法规研究配套制度。中国快递协会将积极开展清理快递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同时充分听取会员单位意见,积极参与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重要规章的工作。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人民群众关心的邮件赔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及管理等内容。近期,将与国家邮政局共同举办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同时,各省快递行业协会也要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邀请名义会长、本省内有影响力的快递企业家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撰写稿件,在当地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将稿件报送中国快递协会,中国快递协会将根据稿件情况,组织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的报道和宣传。

    2010-04-16
  • 中国快递协会召开《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

    近日,国家邮政局就《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向中国快递协会征求意见。8月7日,中国快递协会召开部分快递企业座谈会,向快递企业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相关代表,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综合司相关人员出席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意见。 座谈会上,达瓦秘书长同快递企业代表共同学习领会《邮政法》立法宗旨。各快递企业代表表示将大力支持《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并对《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内容纷纷发表意见。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外运速递、中铁快运、民航快递、上海市邮政、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圆通速递、全一快递、韵达货运、天天快递、汇通快运、中通速递公司。

    2010-04-16
  • 中国快递协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向外资快递通报《邮政法》中有关信件专营制度情况

    7月24日下午2时,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会议,向规模以上外资快递企业通报有关信件专营制度的相关情况。UPS、TNT、DHL、FedEx、OCS、嘉里大通、快捷快速递等外资快递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我国邮政专营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的起草和进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国家有关部门制订邮政专营范围所坚持的“促进发展、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思路。在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方针的基础上,会议肯定了外资快递企业对我国快递服务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共同研讨了新《邮政法》颁布施行后外资快递企业的发展方向问题。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邮政专营也是外资快递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感谢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快递协会提供机会,坦诚地通报立法思路和动向,使外资快递企业加深了对《邮政法》的理解。外资快递企业将认真遵守新《邮政法》和相关制度,依法开展经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希望国家邮政局和相关单位领导能够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准入制度,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遵守和政府监管。

    201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