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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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快递协会邵钟林副秘书长走访调研河北快递业务经营情况

    3月3日,河北省邮政管理局曾军山局长陪同中国快递协会邵钟林副秘书长、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方玺副处长和河南管局张虎林副巡视员深入石家庄邮政速递、河北顺丰、河北圆通、宅急送河北分公司和上海申通石家庄转运中心、石家庄申通快递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 邵钟林副秘书长一行实地查看了各公司的转运分拨中心,分别与石家庄邮政速递物流、河北顺丰、石家庄申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业务发展、科技应用、服务水平等情况,就企业的特色创新业务、网络结构布局、公司文化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邵钟林副秘书长表示,近年来河北快递业务发展迅猛,第一次来河北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感触极深,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贯彻实施,邮政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希望河北的快递企业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做出积极贡献。河北管局曾军山局长表示,希望中国快递协会继续关注、支持河北快递业务的发展,多来河北走访调研,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2012-03-06
  • 国家邮政局部署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为顺利开展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国家邮政局于2012年2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局监函〔2012〕3号)。该《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为顺利开展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 凡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二、年度报告工作时间 2012年年度报告实施时间应严格按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执行。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将年度报告提交发证机关。 (二)各局应在接收年报材料的同时,完成初步形式审核。自20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局全面开展2012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工作,对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等进行审核。 (三)各局应在7月30日前,公布年度报告审核结果,并向国家邮政局报送本行政区域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三、年度报告工作程序 (一)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相关报表并提交,同时,通过当面或邮寄方式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 (二)对于年度报告符合规定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通知其现场办理年度报告标记手续。办理企业需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出示加盖企业公章的委托证明 (注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相关要求 各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依法做好年度报告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年度报告是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的重要制度,是许可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今年是年度报告制度正常实施的第一年,各局应安排有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熟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的同志专人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传真报市场监管司。 (二)认真审核,依法推进。年度报告数据是全面反映快递市场主体经营发展情况的综合资料,是邮政管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的重要数据资源。请各局认真审查企业年度报告数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强化管理,依法查处。在书面审核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各局可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材料的,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查处。对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依法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

    2012-03-05
  • 邮政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 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正式启动

    图为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主席台。 图为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会场。 3月1日,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正式启动,交通运输部、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同志分别在动员会议上讲话,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同志主持会议。 中央编办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对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到部分省市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经报国务院、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李盛霖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对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他说,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国务院明确,要结合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适应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联系日益紧密、不断加深融合的实际,加强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坚持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先组建、后完善的工作原则,认真完成筹备启动、调查摸底、推进实施、工作总结等阶段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到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好实施工作。 李盛霖同志强调,要增强机遇意识,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为契机,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更加重视发挥邮政体制改革对邮政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重视加强和创新邮政行业管理,更加重视邮政产业转型升级和邮路安全,更加重视提高邮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重视邮政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邮政体系建设,努力促进邮政业安全、协调、开放、规范、持续发展。 王峰同志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重要意义、实施中应该具体把握的几个方面,并对下一步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完善省以下邮政监管体制是交通运输和邮政领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轮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继续,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的重要措施;是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充分发挥两个方面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融合,推动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 王峰同志指出,将目前邮政实行的中央、省两级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明确中央、地方在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工作衔接、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是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核心,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抓好落实。他同时指出,完善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是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和措施,要切实把机构设置好、把编制使用好,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一线,专编专用,确保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要严格执行编制,在下达的编制总额内组织实施工作,不得突破。 马军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邮政体制改革五年来,行业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级以下没有机构、邮政管理缺乏组织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另外,邮政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邮路安全监管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延伸监管力量,强化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将会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顺畅的国家邮政管理体制,为促进新时期邮政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马军胜强调,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展邮政业,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加强邮政与地方的沟通协调,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邮政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对于顺利推进实施工作,马军胜要求,要精心组织,统筹实施,做到统一步调、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明纪律,建好队伍。坚决杜绝机构组建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要正确处理好机构组建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马军胜还就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的四个步骤和具体要求作了部署。 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公务员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有关领导,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机关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省(区、市)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法制办、邮政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2-03-05
  • 邮件安全,企业责无旁贷

    保证交运邮件的安全本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由此带来的成本提升,应该通过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改善来消化。以牺牲安全作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手段,说不过去。 快递实名,可不可行? 实名制之后,交运货品的安全性得到了提升,顾客、快递员、快递公司都觉得安心,在打击枪支、禁毒等非法交易方面也显现出了一定的作用——从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绍兴县的实践来看,似乎是可行的。 可是快递实名,会不会难行?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认真分析这一制度推行可能面临的难题。 作为实名制的执行者,企业动力不足——这不仅可能提高企业的运行成本,还会带来客源的流失;作为实名制的主体,公众也有顾虑——我的信息被流动性极强的快递小哥掌握,个人的隐私安全如何保障? 话分两头说。 保证交运邮件的安全本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即使不推行实名制,企业也应该主动采取包括严格验视在内的各种措施,对物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提升,应该通过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改善来消化。以牺牲部分安全作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手段,说不过去。 而消除公众对于实名制的顾虑,企业也可以有所作为。在绍兴的实践中,对客户信息进行“定期销毁”的办法,就是企业有效的尝试。 其实,维护客户个人隐私,本也是企业的职责所在。在开展服务时,企业可以通过快递员对客户进行政策的介绍和解释,打消他们的疑虑。如果在全行业推行实名制后,谁对客户的个人隐私更重视,保护得更好,很可能会成为公众衡量和选择快递公司的一项重要指标。相信在有效保护隐私的情况下,公众是愿意费一些麻烦,选择安全和安心的。 因此,作为邮件运送的起点,企业在保证邮件安全方面,可谓责无旁贷。 话又说回来,实名制作为一项关系到整个快递行业的制度,甚至从大处来说,是整个社会安全的措施,责任不光在企业。社会的各个机体应该起到各自的作用,有效配合。 作为行业协会,快递协会可以通过行业的规范增强公众的信心,打消对实名制可能带来的隐私担忧。比如可以建立快递员或者是企业黑名单,对于泄露客户隐私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公告,让他们在行业中难以立足。同时,也应该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诚信体系的建立,使得对公众隐私的保护能真正落到实处。如此,才能让公众在安心交运货物的同时,也能安心地接受物品,让快递安全,让公众安心。

    2012-02-29
  • 国家邮政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

    2月28日,国家邮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均对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做出了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关系到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一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快递企业的财产安全。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快递企业充分认识收寄验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收寄验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收寄验视工作,务必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通知》强调,收寄验视是快递企业收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快递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近年来寄递渠道发生的安全事件看,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造成事件发生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各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禁限寄物品的检查措施,严格进行收寄过程中的检查。对用户交寄的物品,必须全部检查,对粉末、液体,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要重点查验,确保将各类易燃烧性、易爆炸性、易腐蚀性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通知》还指出,一段时间来,个别快递企业无视国家邮政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的工作要求,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收寄危险品,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在近期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快递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收寄验视制度落实情况。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

    2012-02-29
  • 国家邮政局部署全国“两会”期间邮政、快递服务和安全工作

    国家邮政局2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邮政、快递服务和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制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要指导邮政、快递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保障邮件、快件传递准确和及时。 通知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维护“两会”期间邮政行业的安全平稳运行。一是要切实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督促企业贯彻落实收寄验视等各类安全制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二是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结合实际,抓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逐一排查,及时发现与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两会”期间,要按规定妥善处理用户的邮件查询赔偿、邮票销售以及用户反映的服务热点问题。 通知要求,要完善应急工作方案,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服务和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应急管理职责。要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两会”期间邮政、快递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要求,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要及时了解邮政企业服务“两会”的工作情况,督办邮政企业选派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派驻会场和代表(委员)驻地,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涉及会议代表(委员)的邮件要制定安全措施,专人投递,保证时限,未经会场和驻地秘书处批准,不得随意作退回处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两会”代表(委员)驻地及周边邮政报刊亭等出版物零售场所的检查工作。

    2012-02-28
  • 中国快递协会邵钟林副秘书长夜访快递企业

    为了了解快递企业春节前后快递服务情况,2月9日晚邵钟林副秘书长一行到沈阳,不顾旅途的疲劳,稍事休息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晚上21点到次日凌晨2点赶往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圆通、韵达等快递企业调研和检查快递服务保障工作,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快递员工。详细询问了快件生产旺季作业组织,企业“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等情况。现场检查了外省寄送沈阳的快递时限,强调眼下虽春节快递高峰已过,但还是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2月11日在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家贵和协会张俊山会长的陪同下分别到顺丰和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调研、考查询问了解分拨中心处理快递频次,每日接发快递直运输与车辆频次,员工作业基本情况,现场检查寄发运的转经各派送地区的进口快件。强调企业要克服恶劣严寒天气,交通紧张、人员减少等不利的因素,安排足够的人手从事生产。鼓励企业领导在业务激增的情况下,不要滞留快件。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员工,坚守生产岗位,保障生产场地和行车安全,确保全省快递平稳安全运行。

    2012-02-24
  •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2年1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2012年1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3903件,答复咨询770件。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550件,占总申诉量的4%;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3353件,占总申诉量的96%。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10958件,占总申诉量的78.8%。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166件,占有效申诉量的1.5%;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10792件,占有效申诉量的98.5%。经调解消费者申诉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8万元,消费者对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2.3%。   一、邮政服务申诉情况   1月,受理消费者关于邮政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166件,比上月减少50件,下降23.2%。其中,反映邮件延误的106件,占63.9%;反映收投服务问题的41件,占24.7%;反映邮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11件,占6.6%;反映邮件损毁的4件,占2.4%;反映违规收费的4件,占2.4%。 1月份消费者申诉的邮政服务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1月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邮件延误和收投服务问题,占邮政服务有效申诉量的88.6%。   二、快递业务申诉情况   (一)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   1月,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10792件。比上月减少896件,下降7.7%。其中,反映快件延误的6310件,占58.5%;反映收投服务问题的2027件,占18.8%;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1825件,占16.9%;反映快件损毁的460件,占4.3%;反映代收货款问题的100件,占0.9%;反映违规收费的63件,占0.6%;反映其他问题的7件,占0.1%。 1月份消费者申诉快递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序号 申诉问题 申诉件数 比例(%) 1快件延误 6310 58.5 2收投服务 2027 18.8 3快件丢失及短少 1825 16.9 4快件损毁 460 4.3 5代收货款 1000.9 6违规收费 63 0.6 7其他问题 7 0.1 合计- -10792 100 1月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快件延误、收投服务问题和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94.2%。   (二)消费者对快递企业申诉情况   1月,消费者对38家快递企业进行了有效申诉,全国快递业务平均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39.7件。 主要快递企业平均百万件快件有效申诉 2012年1月与2011年1月比较统计表 单位:件申诉/百万件快件   2012年1月,快递企业对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转办的申诉未能按规定时限回复的有292件。

    2012-02-24
  • 国家邮政局公布2012年1月份邮政行业运行情况

    2012年1月,受春节假日等因素影响,邮政行业同比增速放缓。邮政企业和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12.2%;业务总量完成132.6亿元,同比增长3.4%。   1月,邮政函件业务完成6.2亿件,同比下降13.5%;包裹业务完成549.4万件,同比下降23.7%;报纸业务完成15.1亿份,同比下降2.2%;杂志业务完成9365.1万份,同比增长4.3%;汇兑业务完成1968.2万笔,同比下降25.8%。   1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2.7亿件,同比增长8.0%;业务收入完成62.4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同城业务收入完成5.8亿元,同比增长35.1%;异地业务收入完成36.5亿元,同比增长5.7%;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完成13.5亿元,同比下降17.6%。 1月,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9.3%、58.4%和21.6%;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4%、73.3%和3.3%。同城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上升1.9个百分点,异地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收入的比重下降了6.6个百分点。 1月,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7%、10.1%和9.2%,业务量比重分别为80.0%、11.4%和8.6%。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下降了0.3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快递业务收入比重下降了0.2个百分点,快递业务量比重下降了0.6个百分点。 全国邮政行业发展情况表 指标名称单位1月份完成比去年同期增长(%) 一、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亿元15512.2 其中:快递业务收入亿元62.47.4 二、邮政行业业务总量亿元132.63.4 其中:函件万件61579.1-13.5 包裹万件549.4-23.7 快递万件27319.48 订销报纸累计数万份151260.4-2.2 订销杂志累计数万份9365.14.3 汇兑万笔1968.2-25.8   注:1.2012年邮政行业业务总量计算使用2010年不变单价。       2.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中未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

    2012-02-22
  • 国家邮政局依法行政培训班开班

    国家邮政局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图为开班仪式现场。 图为马军胜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图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曹康泰为学员授课。 2月21日,国家邮政局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在国家行政学院开班。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强调,本次培训是国家邮政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全系统行业管理水平和执法、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着重抓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本次培训体现出“三高”特点:一是参训学员层次高,学员均为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国家邮政局机关各司局主要领导干部;二是授课教师水平高,特邀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曹康泰等领导、专家授课;三是课程安排强度高,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将通过专家授课、结构化研讨、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学员进行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系统性培训。 马军胜局长指出,邮政体制改革以来,国家邮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夯实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基础;积极加快法制体系建设,邮政管理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逐步形成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框架,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不断提升。他同时强调,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马军胜局长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邮政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着重抓好体制机制创新、规范权力运行、落实监督问责、完善考核评价等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把依法行政建设与贯彻实施《邮政法》、深入推进邮政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邮政业依法管理水平。他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邮政法律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三是按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四是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的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五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邮政管理队伍。 开班仪式由国家邮政局副局长王梅主持。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徐建洲、纪检组组长解畅出席开班仪式。国家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崔君钢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2012-02-22